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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承接查验的主要内容

物业本体的承接查验(一)

一、物业本体的承接查验

业本体部位的承接查验,一般包括公共屋面、楼层、地下室、外墒面工程以及玻璃幕墙

和地面工程等方面的内容。

物业本体部位基本都属于土建工程,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、设计文件要求,相关隐蔽

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。其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

块、试件以及有关材料,应按规定进行验证取样,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

程要进行抽样检测。物业本体部位的工程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,并应共同确

认。

在对物业本体工程进行承接查验时,除了需要掌握相关专业的国家标准、验收规范外,

还应查阅各类施工检查记录和施工验收文件,如地基基础沉降记录、混凝土构件检验记录、

玻璃幕墙光污染检测记录等。

(一)公共屋面、楼层、地下室及外墙面工程的承接查验

物业的公共屋面、楼层、地下室及外墙面工程是物业本体的主要构成部分,其承接查验

应符合以下规定:

1、屋面

    1)防水层无渗漏,通过观察,必要时进行测试。

    2)广告牌、沿口等固定牢固。

    3)屋面金属物体均做可靠防雷接地。

    4)无非法占用、改建及搭建。

    5)女儿墙完整、无污染。

    6)隔热层完好,面层砖无破损。

    7)屋面管网及避雷带无损坏或锈蚀。

    8)天面无积水、杂物。

    9)排水沟、排水口完好畅通。

2、楼层

    1)防火门完好、开闭灵活。

    2)消火栓内物品齐全,按钮等功能正常。

3)消防通道通畅。

    4)灭火器的数量、位置、压力正确。

    5)应急照明、诱导灯正常。

    6)楼层号、房号、疏散标志标识清楚。

    7)公共部分无加建、改建。

    8)天棚完好。

    9)墙面无碰坏、无污迹、无脱落。

    10)地面完好无破损,梯踏步无缺棱、掉角。

    11)公共照明系统完好。

    12)消火栓外封条、门锁完好。

3、地下室

    1)地面、墙面及顶棚无渗漏。

    2)顶棚、墙面无损坏及污迹。

    3)照明系统完好。

    4)水池周围整洁无污染隐患。

    5)管线表面整洁、无锈迹、有明显标志。

    6)主要人口处有平面示意图,导向标识清楚。

    7)车场地面画线清晰,无大面积起砂现象。

    8)消防管道无滴水、渗漏等现象。

    9)人防工程施工符合要求。

   10)排污管道畅通、水泵运行良好。

4、外墙面

   1)墙面完好,无污迹。

   2)门窗及玻璃完好。

   3)外墙面砖无空鼓。

   4)外墙、窗口无渗漏。

   5)空调安装位置统一,冷凝水集中排放,支架无锈蚀。

   6)招牌类、霓虹灯安装合理美观,无安全隐患或破损。

(二)地面工程的承接查验

    1)在验收建筑地面工程时,应检查采用材料和完成的楼地面各层构造及其连接件等是否

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的规定。

    2)对完成的地面下的基土、各种防护层以及防腐处理的结构或连接件,应作工程中间验

收,并应提供隐蔽工程和浸水试验记录。

    3)已完工工程的验收,应检查下列各项:

(1)建筑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;

(2)建筑地面各层的坡度、厚度、标高和平整度;

(3)变形缝的位置和宽度,板、块材间缝隙的大小,以及填缝的质量;

(4)不同类型面层的连接,面层与墙和其他构筑物(地沟、管道等)的结合以及图案等。

    4)各层表面与水平面或设计坡度的允许偏差为房间相应尺寸的O.2%,但最大偏差不应

超过30毫米。

供排除液体的带有坡度的面层应作泼水检验,能排除液体为合格,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

现象。

    5)板块面层相邻两块板高度差的允许偏差,应符合表l-2.3的规定。

    6)水泥混凝土、水泥砂浆、水磨石、水泥钢(铁)屑等现浇整体面层和铺设在水泥砂

浆或沥青胶结料、胶粘剂上的板块面层以及铺贴。

在沥青胶结料或胶粘剂上的木板、塑料地板、硬质纤维板面层,其与下一层的结合应用

敲击方法检查,不得有空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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